建議及時報警,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七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第壹百零八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或者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告或者舉報。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告或者控告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接受報告、控告或者舉報。不屬於自己管轄範圍的,移送主管機關處理,通知申報人、申報人;不屬於自己管轄範圍,必須采取應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應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