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賽壹場40分鐘。
籃球賽賽制:
1、五人制。
比賽由4節組成,每節10分鐘,在第壹節和第二節之間、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以及每壹決勝期之前應有2分鐘的休息時間。半場時間的休息應為15分鐘。
如果在第四節比賽時間終了時比分相等,為打破平局,需要壹個多個5分鐘的決勝期來繼續比賽。在所有的決勝期中,球隊應朝向第4節中相同的球籃繼續比賽。在任壹節結束時對下壹次交替擁有權的隊應在記錄臺對面中線的延長部分以擲球入界開始下壹節。
2、三人制。
常規比賽時間為10分鐘,常規賽時間內得分高的球隊獲勝,或者有球隊在常規時間內率先得到21分即算獲勝。如果常規時間兩隊打平,即進入決勝期(加時賽),決勝期內率先得到2分優勢的球隊獲勝。
籃球比賽簡介及起源推廣:
1、簡介。
籃球比賽即根據籃球運動進行的比賽。籃球比賽的形式多種多樣,有較為常見的五人籃球,也有現在流行的街頭三人籃球賽,是三對三的比賽,更講究個人技術。
2、起源推廣。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裏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遊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采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遊戲。
1892年,籃球運動首先從美國傳入墨西哥,並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開展。這樣,墨西哥成為除美國外,第壹個開展籃球運動的國家。此後,這項運動先後傳入法國、英國、中國、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澳大利亞、黎巴嫩等國家,在世界範圍內得到了開展、普及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