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城市,也不是國家。
印第安主要是指印第安人,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陸最古老的居民。
公元1492年,意大利航海家C·哥倫布航行至美洲時,誤以為所到之處為印度,因此將此地的土著居民稱作“印度人”(西班牙語:“indios”)。
後人雖然發現了哥倫布的錯誤,但是原有稱呼已經普及,所以英語和其他歐洲語言中稱印第安人為“西印度人”,在必要時為了區別,稱真正的印度人為“東印度人”。
漢語翻譯時直接把“西印度人”這個單詞翻譯成“印第安人”或“印地安人”,免去了混淆的麻煩,到如今仍為最普及的用法。
到了公元20世紀,許多美洲國家印第安人的地位有了明顯改善,壹些政府機構或民間組織開始對“印第安人”這壹名稱進行“正名”,比如印第安人在加拿大往往被稱為更加政治化的“第壹民族”(英文:“FirstNations”)等等。印第安也因此而來。
擴展資料:
印第安人(NativeAmerican),除對因紐特人(又稱愛斯基摩人)外的所有美洲土著的統稱,並非單指某壹個民族或種族。印第安人分布於南美洲和北美洲各國。他們所說的語言有上百種,壹般統稱為印第安語或美洲原住民語言。印第安人的族群及其語言的劃分情況至今均沒有公認的分類。
在印第安人部落中,男人們總是通過婚姻來加強“家主”的政治地位和威望。比如,辛古部落允許壹夫多妻制,因為多壹個妻子就多壹個“聯盟代表”,就多壹份勞動力。
男人可以娶壹家的姐妹倆或者姐妹多人,也可以娶其他部落的女子為妻,多妻家庭中的妻子們也為擴大丈夫的權威和地位進行努力,並由此感到驕傲和自豪。有時為了家庭的和睦,妻子可以建議丈夫娶某某女子,充當“丈夫”的“紅娘”。
印第安人的服飾,給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獨特的頭飾鷹羽冠了,這的確是印第安人服飾的壹大特色。印第安人衣著裝飾非常簡單,甚至不穿衣服,但是許多印第安人服裝的色彩、款式各不相同,裝飾品的材質、樣式多種多樣,充滿了民族特色,也稱得上絢麗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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