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郵局通知匯款:
指郵局接受匯款人的匯款委托後,以投遞取款通知單的方式,通知收款人憑取款通知單和有效身份證件支取匯款的業務。
全國任意壹個郵政匯兌網點均可辦理。
全程處理時限為2-5天。其中,城市地區壹般為2-3天,農村地區壹般為3-5天。
二、自行通知匯款:
指郵局接受匯款人的匯款委托後,由匯款人自行將匯款信息(匯款金額、匯票號碼及取款密碼)通知收款人到當地郵局聯網網點憑有效身份證件和取款密碼取款。
自行通知匯款實現省內聯網網點通兌。
三、按處理時限又分為:
1、實時匯款:
自郵局受理自己的匯款業務開始,3-5分鐘後收款人即可領取匯款。在基本資費基礎上加收10元特急業務手續費(2005年1月1日--2月28日促銷活動期間,只收5元)。
2、2小時匯款:
自郵局受理自己的匯款業務開始,2小時後收款人即可領取匯款。在基本資費基礎上加收5元加急業務手續費(2005年1月1日--2月28日促銷活動期間,只收3元)。
24小時匯款:
自郵局受理自己的匯款業務開始,24小時後(隔日)收款人即可領取匯款。按1%的資費收取,最低2元,最高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