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到十的大寫寫法: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
註:其中只有貳和陸才有繁體字。
貳(把下面的“貝”這樣改:上面壹個目,在目下面壹個八,組成上下結構)
陸(左邊的不變,右邊的“擊”這樣改:上中下結構分別為:土 八 土)
擴展資料:
1、大寫數字是中國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利用與數字同音的漢字取代數字,以防止數目被塗改。 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由武則天發明,後經朱元璋改進完善。
2、以中文的形式表示數字,在開具發票、收據的時候經常用到,尤其在金融領域。但數字的中文表示和其它語言有很大的不同,如中文以每4個數字(萬)為壹個小的分隔。
3、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三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4、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填寫的,銀行不予受理。大寫日期未按要求規範填寫的,銀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