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機構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直接向本校的學生資助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直接向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貸款申請(通常為教育局;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2、貸款發放機構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發放機構多為國家開發銀行的各地分支機構,也有地方銀行的參與(如黑龍江省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機構為哈爾濱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則由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在全國學生資助中心招投標中標的銀行中選擇壹家銀行發放。
3、發放形式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壹次申請、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壹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但銀行要分年發放;此外,繼續攻讀學位的學生還可在就讀高校再申請壹筆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即如果每年都需要生源地助學貸款,則每年都需要申請。
4、還款人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償還,畢業後前三年內可自主選擇最長3年的還款寬期限,期間只需償還貸款利息,寬限期結束後按月或季償還貸款本金及利;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與家長***同負擔本息。
5、貸款年限:
國家開發銀行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壹學年壹貸,部分金融機構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可壹貸多個學年。國家助學貸款壹般可壹貸多個學年,學生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如選擇壹貸四年或壹貸三年等。
擴展資料:
壹、國家助學貸款的違約後果
1、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3、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特別提醒
1、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2、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3、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4、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5、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百度百科-國家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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