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役和正規部隊的區別:
壹、是否授予軍銜
預備役:預備役士兵不授予軍銜。
正式部隊:正式部隊配現役軍銜。
二、組成
預備役:預備役部隊主要是以退役軍人、民兵為基礎所組建的。
正式部隊:正式部隊則全部由現役軍人組成。
三、訓練內容
預備役:公民在服預備役期間,只需定期參加軍事訓練。
正式部隊:正式部隊的軍人則必須參加日常訓練。
擴展資料:
1998年12月修改的《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規定第壹類士兵預備役包括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三十五歲以下的退出現役的士兵、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三十五歲以下的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的技術人員。
其他編入預備役部隊和預編到現役部隊的二十八歲以下的預備役士兵;第二類士兵預備役包括除服第壹類士兵預備役的人員外,編入民兵組織的人員和其他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三十五歲以下的男性公民。
1995年5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和國預備役軍官法》。《中華人民***和國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授予預備役軍官軍銜,軍銜設3等8級,軍銜等級基本與現役軍官相同,最高編制軍銜為預備役少將 。預備役士兵則不授予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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