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史密斯在INS上回答了壹些網民關於自己職業生涯問題。但是,盡管有消息說湖人隊將試訓JR,但是他說湖人隊和快船隊都沒有聯系過他。同時,JR也表示願意在歐洲打球,但被問到是否願意到CBA時,JR說了這樣的話:?不會回CBA,除非他們結清剩下的工資。?JR為什麽要這麽說呢?
這要從2011年開始說。許多球員去海外打球為了養家糊口。那年有很多活躍的NBA球員來到CBA,包括JR史密斯。他和浙江隊簽下了合同。盡管錢德勒,馬丁和其他人當時都到CBA打球,但最引起轟動的是JR。畢竟,他是NBA準明星球員。
根據報道,JR的年薪高達288萬美元,但是由於JR在NBA很難管,浙江隊合同中增加了很多條款,希望以此來約束JR的行為。這使得JR與浙江之間的勞資糾紛奠定了基礎。
從JR後來的表現來看,合同中的條款沒有起到作用。當時,浙江隊主場在義烏,但每次訓練或比賽,JR都要返回杭州居住,這並不過分。從那以後,他屢次違反球隊規定,經常缺席比賽,並在賽季期間抽出時間旅行,甚至與球迷發生沖突,最嚴重的是他甚至要求在賽季開始後離開球隊。當時仍在北京比賽的馬布裏發現他說服了他,這消除了JR離開球隊的想法,但是他仍然不守規矩。
最終,浙江隊無法忍受。根據合同條款,扣除了JR的部分薪水和獎金,再加上稅收減免,JR的最終薪水約為182萬美元。然後憤怒的JR將浙江隊帶到了FIBA,並要求浙江隊結清剩余的薪水。但是,浙江隊表示,JR多次違反隊規,根據合同,應扣除部分薪水,並出示合同作為證據。最終,國際籃聯宣布浙江隊獲勝,而JR未能獲得剩余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