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大學生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如下:
1.需要有高校的錄取通知書,證明自己是我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包括高職生、本專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有有效的身份證明,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個人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違法違紀行為。
4.家庭條件困難,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貸款用於學費很住宿費等。
5.學習努力,確保能順利完成學業。大學生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6.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7.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以及學校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承諾正確使用所貸款項並按規定履行還貸義務,並在貸款銀行開立活期賬戶。
8.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大學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和所需手續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所要提交材料包括: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三、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需填寫的表格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全日制經濟困難學生登記表》;
3.《國家助學貸款登記表》;
4.《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經濟情況調查表》;
5.《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6.《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審批)表》;
7.《授權書》、《同意貸款同意書》,同意書只限未成年貸款學生填寫)。
四、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
1、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壹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2、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3、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4、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準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5、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壹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6、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擴展資料:
常用的大學生助學貸款壹般有兩類: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的大學生助學貸款重要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
《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
(十壹)經辦銀行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屬於商業性貸款,納入正常的貸款管理。
(十二)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學生每年申請、經辦銀行每年審批的管理方式。
(十三)經辦銀行負責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發放金額,其中:用於學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的學費收取標準;用於生活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學校所在地區的基本生活費標準。
(十四)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必須具有經辦銀行認可的擔保,擔保人應當與經辦銀行訂立擔保合同。
(十五)確實無法提供擔保、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特困生貸款。特困生貸款由學校提出建議,報上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審批後,由經辦銀行按有關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十六)經辦銀行核批國家助學貸款,並將已批準發放貸款的學生名單及其所批準的貸款金額反饋相應的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和學校,學校上報上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備案,並配合經辦銀行加強貸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