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又稱“小痞子”,主要是指流浪於社會上的十六、七歲左右的青少年。
這些“小混混”是寄生於學校周邊的特殊群體,父母管不了,學校無法管,小則三、五人,多則七、八人以上,經常以在校學生為侵害對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被人們稱之為“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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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活動嚴重幹擾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和人身權,還腐蝕毒化了部分學生。
香港某壹時期壹些導演根據漫畫改編,拍攝了壹些類似於黑社會題材的電影。這類電影叫“古惑仔”電影,片中的主要人物都是些不務正業、遊手好閑的無業青年,人們把這類人叫“混混”。後來這個詞流傳甚廣,對那些有不良行為的青年人們都稱之為混混,貶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