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是有必要買的 車輛損失險是車主們經常投保的險種,也是理賠使用率很高的險種,它是負責賠償因為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對車輛本身的損失。
在保險公司的合同中顯示:車損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允許的駕駛員在駕駛保險車輛時發生事故,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在合理的範圍內給予賠償;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它是多數私家車車險中保費最高的壹個險種;
車輛損失險並不是法律強制規定購買的保險,可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購買或者不購買,不過在壹般情況還是建議購買車損險的,車損險是指車輛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給予車主賠償的壹種保險。
車損險可以自定保額,被保險人可以自主選擇保額明確方式,依照購買保險時新汽車的價格、依照車輛折舊以後的具體價值、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商議明確。壹般情形下,買車人會按新汽車購買價明確保額購買保險,尤其是新汽車、豪華車投保,那樣有益於將定損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自然保險費用也會較高,實際如何確定由買車人自行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五條
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準。
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部分無效,保險人應當退還相應的保險費。 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