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壹個國家人為地操控匯率,使它顯得相對地低,令其出口價看似便宜,就可以提升自身產業競爭力,提高就業率,提高國家總體的外匯收入。
根據《1998年匯率和國際經濟政策協調法》,美國財政部有權力認定“匯率操縱國”,這壹定義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對美國貿易順差要超過200億美元;
2、經常賬盈余和GDP之比超過3%;
3、對外國資產的購買總額超過2%的GDP。
但中國,僅僅符合第壹條。
如果,壹旦某個國家被認定為是匯率操縱國:
1、限制該國在海外的融資
2、從美國政府采購清單中剔除
3、采取更高的IMF監管標準
4、懲罰性關稅
美國財政部每半年都會向過會提交報告,評估其主要貿易夥伴國是否存在匯率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