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稅收支出
1、稅收支出的概念與分類
稅收支出是以特殊的法律條款規定的、給予特定類型的活動或納稅人以各種稅收優惠待遇而形成的收入損失或放棄的收入,是政府的壹種間接性的支出,屬於財政補貼性支出。
從稅收支出所發揮的作用來看,它可分為照顧性稅收支出和刺激性稅收支出。
2、稅收支出的形式
就刺激經濟活動和調節社會生活的稅收支出而言,其壹般形式大致有稅收豁免、納稅扣除、稅收抵免、優惠稅率、延期納稅、盈虧相抵等。
3、稅收支出的預算控制
稅收支出預算控制采取的方式:綜觀世界各個國家的實踐,盡管做法不壹,但仍可歸納為三種類型,即非制度化的臨時監督與控制、建造統壹的稅收支出賬戶以及臨時性與制度化相結合的控制方法。
二、轉移性支出的作用
1、配置資源和要素。轉移性支出引起了貨幣收入的流動,在間接的意義上仍然配置了資源和要素。
2、公***財政履行公平職能的最重要手段之壹。政府通過轉移性支出,增加了支出受惠者的貨幣收入,在私人和企業間進行了收入再分配,從而成為政府實施社會公平政策的重要手段。
3、公***財政履行穩定職能的重要手段。政府的轉移性支出增加了有關私人和企業的可支配收入,間接增加了社會購買力,影響了宏觀經濟的運行態勢。特別是其中的濟貧支出和社會保險支出等,能夠自動地隨著宏觀經濟運行狀態而逆向變動,從而成為宏觀經濟運行的自動穩定器,是政府最重要的宏觀經濟政策運作手段之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