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電話到所屬法院執行局查詢情況;
2、案件所屬法院的官網可提供查詢,但是需要有案號和法院提供的密碼(密碼在受理通知書上會有);
3、上面兩種方法都不行就直接打區號+12368查詢熱線查詢。
法院強制執行記錄查詢流程:
1、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壹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壹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5、采取強制措施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綜上所述, 被法院是否執行可以打電話到所屬法院執行局查詢情況、也可以案件所屬法院的官網可提供查詢,或是打查詢熱線查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