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社會保險的流程如下:
1、到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領取並填寫《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托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
2、持《委托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到開戶銀行加蓋公章;
3、持參保需提供的資料、《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托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到戶籍所在區的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辦理參保手續;
4、需辦理《勞動保障卡》的,必須本人前來辦理,並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以及市公安機關認可的第二代身份證聯網相館的數碼照回執。
綜上所述,社保代繳本身不是非法行為,但是需要註重代繳機構的合法性和繳費的準確性及時性等方面。參保人在選擇社保代繳機構時,需要進行謹慎的選擇和判斷,並切勿輕信或隨意選擇代繳方。同時,也要保證參保人自身對社保繳費的了解和知情權,並通過多種途徑及時了解社保繳費的情況及相關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