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於以甘蔗、甜菜為原料生產的原糖、白砂糖、綿白糖、赤砂糖、紅糖、方糖和冰糖等。執行標準是指反映質量特性的全方位產品標準,既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企業標準。標簽上標示的產品標準代號和順序號也是監督檢查的依據。產品“執行標準”是國家規定的工業品必須執行或者推薦執行的標準。有的產品必須執行某種標準,有的產品可選擇執行某種標準,無論是強制的還是選擇的,只要壹個企業聲明其產品所執行的標準,那麽產品就必須接受標準的約束。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據倍諾食品安全定義,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衛生問題。食品安全也是壹門專門探討在食品加工、存儲、銷售等過程中確保食品衛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隱患,防範食物中毒的壹個跨學科領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
食品安全的含義有三個層次:
1、食品數量安全。即壹個國家或地區能夠生產民族基本生存所需的膳食需要。要求人們既能買得到又能買得起生存生活所需要的基本食品;
2、食品質量安全。指提供的食品在營養,衛生方面滿足和保障人群的健康需要,食品質量安全涉及食物的汙染、是否有毒,添加劑是否違規超標、標簽是否規範等問題,需要在食品受到汙染界限之前采取措施,預防食品的汙染和遭遇主要危害因素侵襲;
3、食品可持續安全。這是從發展角度要求食品的獲取需要註重生態環境的良好保護和資源利用的可持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六條 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壹)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簽、標誌、說明書的要求;
(五)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六)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