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壹則由河南省鄭州公安局航空港分局發布的“懸賞通告”引發關註,6月26日,河南鄭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發布懸賞通告稱,6月20日警方在鄭州市航空港區鄱陽湖路與淩空街交叉口東南角處,發現壹個“新瑞”牌棕黑色帆布拉桿箱,箱內有壹具女性屍體,屍體已經高度腐敗,經初步判斷為刑事案件。
懸賞通告顯示,被害人為女性,25歲左右,身高1.50米左右,頭發長約30厘米,栗色染發(發根部有10厘米黑發),死亡時間3個月以上。
此外,通告中還提到在拉桿箱內遺留的物品中,有5個正反面分別印有“福”和“平安”字樣的香囊和壹件酒紅色女士吊帶裙(冰絲仿真絲材質)、壹枚戒指和壹條頸項掛墜。
擴展資料
故意殺人罪的處罰: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是實害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舜網-最新鄭州壹拉桿箱內發現女屍 事件詳情始末到底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