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可以上廣州的車牌,只是有壹定的要求,詳細上牌的要求如下:
1.廣州市戶籍人員;
2.駐穗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3.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在廣州市已申報有效居住登記,近3年在廣州市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累計滿24個月,且上壹個月有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記錄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4.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在廣州市已申報有效居住登記,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累計繳費達到規定年限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5.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工作並已申報有效居住登記,按規定不需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6.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工作並已取得市高層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門有效證明的高層次人才;
7.持廣州市有效人才綠卡的人員;
8.經廣州市認定為總部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人才;
9.持有效身份證明,近兩年內每年在廣州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並有近兩年有效的臨時住宿登記信息的港澳臺居民、華僑;
10.持有效身份證明,在廣州市辦理居留許可連續滿兩年,且近兩年內每年在廣州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並有近兩年有效的臨時住宿登記信息的外國人。
註意事項:非廣州市戶籍人員申請增量指標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時限計算至指標管理機構公布審核結果的前壹個月,外地轉入醫保時限不納入累計時限,重復參保期間不重復計算時限。
擴展資料:
辦理上牌需要的材料:
(壹)廣州市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機動車駕駛證等材料。
(二)駐穗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提供軍(警)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團級以上部隊出具的駐地證明文件等材料。
(三)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廣東省居住證、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情況證明等材料。
(四)已退休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廣東省居住證、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證明、退休證等材料。
(五)按規定不需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廣東省居住證、機動車駕駛證、廣州市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廣州市區級及以上的行政單位出具不需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證明等材料。
(六)高層次人才: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材料、廣州市人才工作局出具的高層次人才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指標辦理窗口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申請人為外籍人士需提供由公證處出具的護照翻譯本)。
(七)持人才綠卡的人員: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材料、人才綠卡、機動車駕駛證、指標窗口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申請人為外籍人士需提供由公證處出具的護照翻譯本)。
(八)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人才: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材料、市發展改革委出具關於總部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人才的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指標辦理窗口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申請人為外籍人士需提供由公證處出具的護照翻譯本)。
(九)港澳臺居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有效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等材料。
(十)華僑: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和國護照》《中華人民***和國旅行證》《中華人民***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三者選其壹)、廣州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註銷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等材料。
(十壹)外國人:護照、廣州市連續滿兩年以上的居留許可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等材料。
非廣州市戶籍人員申請增量指標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時限計算至指標管理機構公布審核結果的前壹個月,外地轉入醫保時限不納入累計時限,重復參保期間不重復計算時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