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帳戶屬於損益類帳戶,用來核算企業日常主要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已經取消)、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2016年5月1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在新會計準則中已更名為"稅金及附加",四小稅種(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已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1、小企業按照規定計算出應由日常銷售業務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其他應交款"等科目.
小企業收到因多計等原因退回的消費稅、營業稅等原記入本科的各種稅金,應於收到時沖減收到當期的稅金及附加,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2、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科目應無余額.
3、稅金及附加以及增值稅核算:增值稅實行價外計稅,是通過應交稅費核算,屬於代收代付,不進入損益.增值稅並沒有進入收入,材料或成本,故增值稅核算不像營業稅以及附加稅科目核算.
如何按增值稅計算稅金及附加
對於應繳增值稅及附加的計算,壹般而言,是將本月的銷售商品或者勞務而產生的銷項稅額總額,減去購進商品或者勞務的進項稅額總額,就是妳應該繳納的增值稅納稅額
1)銷項稅額-進行稅額=應繳納增值稅額
2)應繳納增值稅額X0.07(城建稅)
應繳納增值稅額X0.03(教育附加費)
應繳納增值稅額X0.02(地方教育附加費)
應繳納增值稅額X0.01(河道管理費)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包括哪些科目?在新會計準則發布之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已經不存在,現在"稅金及附加"科目已經取代它,但想它下面的明細科目並沒有發生改革,還是之前的哪些明細科目,財務只需要記得大會計科目精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