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退役三年以內的退役士兵,可申請初始創業引導資金,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且需符合以下條件:
1、在省境內辦理了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並擔任創辦企業的法人代表且為企業主要出資人;
2、有明確的創業領域、創業項目、詳細的創業計劃項目方案並有壹定的自有資金(須出具自籌資金證明);
3、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中無不良記錄。
4、成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且在還貸期的不在扶持範圍。
二、退役五年以內的退役士兵,可申請創業發展引導資金,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且需符合以下條件:
1、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在安徽省境內辦理了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擔任創辦企業法人代表,持有企業股權不低於30%(團隊形式創辦的,主要成員必須為高校畢業生或退役士兵,主要成員持有企業股權合計不低於50%);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管理規範,員工隊伍穩定,組織架構較為完善。主營業務突出,產品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企業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3、企業有壹定的固定資產,財務制度健全,財務資料真實可信,企業資產負債率低於70%。企業、企業法人代表人、控股股東及主要經營者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均無不良信用記錄;
4、企業健康持續經營2年以上,營業收入和從業人數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小型企業要求。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退役軍人,可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就業失業登記證、退役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並填寫《某縣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初始創業信用貸款申請表》或《某縣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創辦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申請表》、《創業貸款客戶基本情況表》。可登錄縣人社局網站“法律法規”欄下“人力資源與就業”裏的《關於轉發
的通知》中的“附件”,查詢和下載表格。
另外,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也可以申請我縣的小額擔保貸款,憑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資料,到鄉鎮人社所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