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的組詞有戰爭、爭霸、鬥爭、爭奪、爭取、力爭、爭執、爭相、爭鋒、紛爭。
1、戰爭:為政治目的而進行的武裝鬥爭。
2、爭霸:爭奪霸權;爭奪霸主。
3、鬥爭:矛盾雙方的沖突,壹方力求戰勝另壹方;群眾當面批判、控訴;努力奮鬥。
4、爭奪:競爭搶奪。
5、爭取:力求獲得或實現。
6、力爭:極力爭辯;盡力爭取。
7、爭執:各持己見、互不相讓地爭論。
8、爭相:爭先恐後,互不相讓,爭搶。
9、爭鋒:爭勝,爭強。
10、紛爭:憤怒的、厲害的、吵鬧的或長時間的爭論或吵架。
爭介紹
“爭”,現代漢語規範壹級字(常用字),普通話讀音為zhēng,最早見於商朝甲骨文時代,在六書中屬於會意字。“爭”的基本含義為力求獲得,互不相讓,如爭奪、競爭;引申含義為力求實現,如爭取、爭氣、爭勝。
在日常使用中,“爭”還可做方言,表示差,欠,如總數還爭多少。“爭”,初見於商朝甲骨文時代,上下兩只手在爭奪著牛角之類的東西。後來逐漸見於楚系簡帛、秦系簡牘、秦朝小篆,最終逐漸演變成楷書體和簡化版的“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