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19年5月即出現信用危機?
早在去年5月份,包商銀行就因為經營不善的問題,出現信用危機。資金鏈出現問題,客戶無法正常的進行存取活動。在央行的監管下,包商銀行的經營權全部由人民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保險監管協會控制。所有業務也委托給了建設銀行代為管理。包商銀行本身已經喪失經營權利。
二.19年10月開始重組
因為包商銀行客戶眾多,涉及各行各業。為了盡量減少社會影響,包商銀行被公開投標,央行希望有其他企業銀行能吃下包商銀行的業務。包商銀行正式重組,被微商銀行和蒙商銀行瓜分存儲業務。
三.包商銀行行本身欠外債太多,資不抵債
雖然在包行被外拖代管後,其經營轉態有哦明顯的好轉。但由於外債的資金鏈缺口巨大,無法彌補,只能申請破產。
其實除了幾大國有銀行,現存的各地私企銀行都算是企業銀行,既然是企業,必定就有破產壹出。包商銀行自身經營不當,就要承受相應的懲罰。可能在大家眼中,銀行是永遠不會倒閉的。但其實銀行也在不斷的做著理財投資,當他們本身投資失敗時,他們的資金發生問題時。他們也會因為資金原因而產生倒閉的可能。畢竟不是每個銀行都有著國有幾大行的資金實力。理性的投資理財產品,是我們小戶能避免過大損失的方式之壹。投資有風險,萬事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