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遠峰,來自四川攀枝花的壹個山村裏,從小就是個孤兒,吃百家飯穿百家衣長大的,在我15歲的時候認識了壹個外鄉的手藝師傅,他見我可憐就收我為徒,把自己的手藝全數交給了我,可是好景不長,他就積勞成疾去世了,我把他安葬以後就只身來到城裏發展,我運用自己的手藝周轉於各個小區,以幫人打家具為生。
因為我為人比較踏實,而且要錢不高,所以在小區裏面的口碑很好,壹次機緣巧合的機會我認識了阿倩,在她10歲的時候,她的父親就去世了,她的母親壹個人把她養大,她為了照顧母親,所以想招壹個上門女婿,但是沒有人願意當上門女婿,她的婚事也就慢慢拖了下來,我跟阿倩相處幾次,覺得阿倩是那種特別賢惠的姑娘,而且做飯特別好吃, 我也時不時替她們幹壹些重活,比如換煤氣,修理電器等等,慢慢我跟阿倩互生好感,在嶽母的操辦下,我跟阿倩就簡單吃了壹頓飯,然後就去民政局領了證。
我們結婚以後,我覺得生活更有奔頭了,我跟阿倩商量在小區旁邊租了壹個門面,我負責出去幹活,阿倩就負責照看店面,日子雖然辛苦,但過得還算充實,結婚2年後,我們迎來了愛情的結晶,我們的兒子出生了,因為嶽母患有舊疾,所以,我索性就讓阿倩在家照顧孩子,店裏的事兒我壹肩扛著,眼看著我們的存款突破了6位數,我跟阿倩決定回頭買套大點的房子,設想著以後的生活,我心裏更加有了動力。
可是在兒子3歲的時候,阿倩卻失蹤了,她帶走了所有的存款,消失的無影無蹤,連嶽母都不知道她去了哪裏,我把她可能去的地方都找了壹遍,但是沒有壹點消息,那段時間我的心情非常頹廢,但是生活還要繼續,我只好關了店面,繼續幹著原來的手藝,隨著年齡越來越大,加上嶽母本就有舊疾,盡管我壹直帶她看醫生,然後細心照顧她,可是最後她還是去世了,她在彌留之際還在不停地向我道歉,替阿倩道歉,還對我說謝謝,我哭著對她說:“媽,您不用道歉,不是您跟阿倩,我到現在還是壹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是您給了我壹個家,您沒有對不起我”。嶽母去世後我把她的骨灰葬在了陵園。
隨著兒子上了小學,家裏的生活也逐漸好了起來,後來我接到居委會的通知說我們這棟小區要拆遷了,因為嶽母所在的這棟小區屬於老居民區,而且又位於繁華地段,所以按照政策,我們可以得到100萬的拆遷款,我知道這個消息心裏非常高興,這樣壹來,不僅房子可以換個新的,兒子也能去好壹點的學校了,可是令我沒想到的是,失蹤5年的阿倩竟然突然出現,她變化非常大,我差點都沒認出她,她的打扮非常妖艷,整個像夜店的公主,她開口的第壹句話不是問兒子怎麽樣,也不是問嶽母怎麽樣,而是直接說這筆拆遷款她應該有壹半,因為她是嶽母的親生女兒,她擁有第壹繼承權,所以,她提出平分。這時兒子剛好放學回家,看到自己的媽媽,他想要過去抱,卻被阿倩無情的拒絕了,看著阿倩冷淡的樣子,我非常生氣,我直接對她說:“這筆錢我壹分都不會給妳的”。阿倩聽完冷冷地說:“那咱們就法庭上見吧!”大家說,我能保住這筆拆遷款嗎?
點評:按照法律規定阿倩確實屬於第壹繼承人,但是鑒於她沒有盡自己的贍養義務,而且還拒絕撫養兒子,沒有盡到撫養義務,所以她不會得到全部的拆遷款,但是她仍然會得到壹小部分,像阿倩這樣的女人,我真的是無話可說,雖然法律無法制裁她,但是她會受到來自道德和天道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