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的計算方法如下:失業金等於保險金申請期限乘以保險金月分配標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保險金的申請期限為12個月、18個月、24個月,支付時間完成相應的判斷;保險金分配標準應參照當地實際情況。失業金機制是國家給予國家的福利。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和周期
1、失業前用人公司和個人己經繳付失業保險費滿1年的;
二、不因個人意向終止工作;
3、已完成失業登記,並有求職需要。
失業人員應盡快向規定的公***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登記,並持公司提供的結束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失業前用人公司和個人支付不足1年5年的,申請失業金最長12個月;總支付不足10年的,申請失業金最長18個月;總支付10年以上的,申請失業金最長24個月。重新工作後再次失業的,新計算支付時間。申請失業金的期限與上次失業應申請但尚未申請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