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北京公積金能異地貸款買房嗎?
可以,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在戶口的所在地買房,申請人必須是所買房屋的產權人或者是***有人;
2、申請人已經連續正常繳納了至少六個月及以上的公積金;
3、申請人以及配偶不存在沒還清的公積金貸款。另外,申請人還需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手續。
二、公積金貸款買房註意事項
1、申請貸款錢不要動用公積金
如果我們買房打算用公積金貸款,那麽壹定不要在貸款之前動用公積金,原因在於公積金的額度與每個月繳納的公積金數額及繳納時間息息相關,如果再貸款之前輕易動用公積金,很可能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
2、借款壹年內不要提前還款
公積金貸款對於提前還款存在相關規定,如果我們想提前還款,應該在還貸滿壹年之後才能申請,而且歸還的金額應該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3、務必按時還款
購房者在公積金貸款合同中約定,在每月的還款日之前務必足額將應還款項存入還款賬戶,壹定不要出現逾期的情況,以免讓個人征信受到影響。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24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