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1日上午,廣西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四起販賣販*品案件,其中,壹19歲剛剛上大學的“網紅”女主播,因販賣販*品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21日上午,在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集中宣判現場,被告人謝某、梁某、黃某、盧某等都因犯販賣販*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9年不等,並處罰金。年齡最小的被告人謝某今年才19歲,她之前是壹名“網紅”女主播,她在和朋友去酒吧玩的過程中不慎染上了*品。
被告人謝某稱:那天叫我去玩就跟著去了,在那裏幹什麽?就玩打牌,還有玩*品、*粉。
嘗到吸*的刺激之後,謝某三番幾次地又跟著外面的朋友壹起吸*,慢慢地也在那幫朋友中間販賣起了*品。
2017年12月1日中午,被告人謝某通過手機微信與農某取得聯系,談好向農某販賣價格1000元的*品*粉、奶茶,雙方交易完畢後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6月21日,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了宣判。
被告人謝某犯販賣*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被告人謝某稱:
我已經知道錯誤了,不會再犯這種錯誤了,很對不起家人。
法官也提醒廣大青少年,謹慎交友,遠離*品。
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員、法官張顯遠:
朋友圈這塊要凈化壹下,平時盡量不要去那些娛樂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