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安排投遞指的是已安排投遞了,但是還沒有送達到收件人的手裏,而是在目的地投送的過程中。每日15時以前到達投遞網點的快件,宜在當日完成首次投遞。
根據《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範》第二十八條?快遞企業應當對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費投遞。每日15時以前到達投遞網點的快件,宜在當日完成首次投遞;每日15時以後到達投遞網點的快件,宜在次日12時以前完成首次投遞。
擴展資料:
《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範》第三十壹條?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時,經收件人(寄件人)委托,可由其委托的代收人簽收。
第三十二條?在驗收過程中,若發現快件損壞等異常情況,收派員應當在快遞運單上註明情況,並由收件人(代收人)和收派員***同簽字;收件人(代收人)拒絕簽字的,收派員應當予以註明。若聯系不到收件人,或收件人拒收快件,快遞企業應當在徹底延誤時限到達之前聯系寄件人,協商處理辦法和有關費用。
百度百科——安排投遞
國家郵政局——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