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融資和貸款是有區別的,貸款是融資的壹種。貸款是間接融資,以銀行作為渠道,通過銀行作為橋梁,妳從銀行借錢並給銀行利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采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采取的貨幣手段。《貸款通則》第二條本通則所稱貸款,系指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金融機構,以社會公眾為服務對象,以還本付息為條件,出借的貨幣資金。本通則所稱貸款業務,系指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金融機構所從事的以還本付息為條件出借貨幣資金使用權的營業活動。第三條本通則所稱貸款人,系指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並具有經營貸款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本通則所稱借款人,系指與貸款人建立貸款法律關系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