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院審理認定:曾國祥從小喜歡看恐怖和暴力電影,且從2003年開始每天都會搜索關於獵奇、殘忍話題的文章和圖片。2012年8月29日,曾國祥殺害了壹名年約20歲的女子,並在其腹部和肛門處掏出內臟和腸子,用刀柄塞進受害者的嘴裏。案發後,曾國祥還曾試圖撕掉被害者的臉,但由於過程中聲響過大而被鄰居發現報警,最終被公安機關抓獲。
該案被稱為“十宗罪原型掏腸案”,因為嫌疑人曾國祥的行為涉及到了諸如殺人、侵犯屍體、毀壞屍體、肢解屍體、掏出內臟等十大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