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審核流程如下:
1、受理和預先披露:受理首發申請文件,發行監管部安排預先披露。
2、反饋會:審核人員寫完審核報告後需要提交反饋會討論。
3、預先披露更新:無異議的,將安排預先披露更新,然後安排初審會。
4、初審會:進行初審,然後將申請材料提交給發審會。
5、發審會:召開發審會,並且會詢問發行人代表和保薦代表人問題,然後由委員投票表決。
6、封卷:通過發審會,將進行封卷工作。
7、會後事項: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向綜合處提交會後事項材料。
8、核準發行:按相關規定啟動招股說明書,並且發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