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證券,依法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通常證券承銷業務采取代銷或者包銷方式。
其中,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余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