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就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結合,國家強制實施。養老保險基金籌集采用個人、企業和國家***同負擔的形式,社會統籌部分由企業和國家負擔,個人賬戶部分由企業和個人按比例負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壹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