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柯女士在美團點餐,卻發現食物裏有蟲子,索賠時卻遭遇多方踢皮球。近日,福州市消委會就此向美團發出切實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的建議函,但該平臺至今未回應。
外賣裏吃出小蟲子 商家拒絕按規賠償
3月18日中午,市民柯女士通過美團外賣平臺在商家“吧食骨湯麻辣燙店”訂餐,在用餐時,發現食物中有蟲子,頓覺惡心。經聯系,“吧食骨湯麻辣燙店”商家表示,最近因季節變化,旁邊又在砍樹確實出現不少小飛蟲,已基本確認食物中蟲子的來源。但當柯女士提出索賠要求時,卻遭商家拒絕,僅同意退款,並告知自己有通過美團平臺購買名為“放心吃”的食品安全險,讓柯女士去平臺申請理賠。
於是,柯女士向平臺申請,但美團“放心吃”食品安全險卻僅理賠了19.24元,這個價格是她實際支付外賣價格的兩倍。
柯女士對處理結果不滿意,3月19日,她再次向美團投訴要求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八條第二款進行賠償,經多次溝通,美團平臺最終也只賠付100元美團使用劵,之後就不斷推諉並以保險已賠付表示處理完畢。
“這個結果與‘《食品安全法》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壹千元的,為壹千元’的要求相去甚遠”。柯女士說,她和美團平臺聯系了不下10次,維權過程十分艱難。她認為,在確認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前提下,想要依法獲得賠償很難。
“放心吃”存在霸王條款 涉嫌誤導消費者
福州市消委會相關人士表示,“放心吃”食品安全險存在大量“霸王條款”,如“僅立即送出的訂單(非預定單)可享受保障”、 “食品中含有不可食用異物,按照已實際支付的食用訂單金額進行賠償,最高賠付不超過1500元”等,“壹旦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這類條款就成了商家、平臺、保險公司相互推諉的擋箭牌。”該人士說。
近日,福州市消委會向美團發出電子商務平臺切實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的建議函,希望其加強售後服務工作,利用大數據加強入駐商家監督管理,引入理賠保險機制應遵守法律相關規定,認真處理消費者投訴,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應。
上述人士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八條規定,市民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向經營者和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該人士提醒市民,收到外賣時應註意檢查包裝是否完好,打開後可查看餐飲性狀,若發現異常應及時取證聯系商家,如果商家不能妥善處理可向平臺或有關部門反映。
編輯:小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