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嚴格執行中國體育彩票“公開、公平、公正”的發行原則,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在國家體育總局彩票管理中心及天津市財政局的監管和指導下,在天津地區開展中國體育彩票的發行和銷售工作。
(二) 嚴格遵循“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指導思想,充分體現中國體育彩票的公益性本質,按時足額上繳公益金,為奧運爭光計劃和全民健身工程提供有力的經濟保障。
(三) 規範管理全市的體育彩票銷售網點,保證數據安全和銷售資金的按時回籠。
(四) 參與開發體育彩票新玩法、新項目,滿足彩民的購彩需求。
(五) 開發體育彩票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體系,制定員工的引進及培養方案,引入競爭機制,加速合理的人才流動,提高綜合管理水平。
(六) 開展與其他省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及相關單位的合作與交流。
(七) 承辦天津市體育局交辦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