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懦弱可欺,不如撒潑。
我看過壹個媽媽寫給女兒的信告訴女兒,寧做潑婦,不做弱婦。最初我不敢茍同,但是看到石春梅事件,我就非常贊同了!遇到什麽樣的人就用什麽樣的手段,最終是要自己過的快樂!每個女孩談結婚大事時,家人都會強調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這就是說要看對方的家庭環境,如果是普普通通和睦的家庭,家人也不會阻攔,怕的是女孩嫁到壹個父母蠻不講理,老公又不負責任的家庭裏……就像石春梅,公婆強勢,老公無能……退壹步講不怕公婆強勢,就怕他們蠻不講理!所以女孩在挑選老公時壹定要看對方的家庭環境。如果是在公婆蠻橫無理的家庭裏,就要早早分開住,把危機範圍盡量擴大,讓他們看不見,夠不著!如果條件不允許,必須住在壹起,那就豁出去,在蠻橫無理的人面前,所有的退讓和包容都是他們眼中的懦弱!我做好兒媳該做的,身為長輩妳倚老賣老不講道理就是妳的錯,既然要鬧,咱就鬧到人盡皆知!最壞的結果就是離婚,我不怕!這樣徹底鬧壹次就夠了,以後公婆還找茬,就直接離,還要告訴他們,是公婆作的!遠離是非地,自己落清靜!婆媳相處,相敬如賓壹輩子那需要雙方的努力。兒媳尊重包容公婆,可以,但是那也是有底線的!婚姻不易,不是壹個人壹廂情願就可以壹輩子的。再加上找事的公婆,那更是難上加難!
說個實例,我媽就是這麽個弱婦,我家姊妹六個,爺爺沒幫忙帶過,還挑唆我爸對我媽動手,我爸心疼爺爺壹個人拉扯大他們姊妹三個,對爺爺也是言聽計從。我爺爺任何事情都是偏心叔叔和姑姑,讓我爸舍小家顧大家……所以我家條件壹直很差,甚至還不如我叔叔家好。我媽就是為了我們這些孩子壹直堅強樂觀的生活,她會和我們抱怨,但是卻也周到的伺候著爺爺,後來我們長大了,有出息了,我爸也不敢吼我媽了,我爺爺年齡越來越大了,衣服都需要我媽幫他洗,直到爺爺病重,嬸嬸非要爺爺住在我家,最後在我家離世。我媽沒和我爺爺吵過,她就這麽軟弱了壹輩子,現在我爸年齡大了脾氣也好多了,所以我媽才算熬出來了。
什麽都沒自己的生命珍貴!
我記得我頭胎懷孕時,情緒不穩定,有時和老公吵架後情緒調整不過來,就會覺得活著有什麽意義,莫名的厭世,煩躁,生悶氣!後來不知道怎麽又自己好了……現在也會焦慮,身為兩個孩子的全職媽媽,每天都有家務和衣服,照顧孩子的事情都壓在自己身上,感覺活著真累!再想想每天重復的日子,和長不大的孩子需要悉心照顧,自己沒了什麽價值,也會有厭世悲觀的想法……可是我想過逃離,想過離婚,卻在觸碰到“死”的想法時就繞開了去。死了就什麽都沒有了!我沒了,孩子們怎麽辦?所以現在的我更堅強,我用五年的時間熬過去兩個孩子的三歲,以後孩子慢慢長大,我還有青春活力,還有很多機會!我怎麽舍得去死!即便婚姻熬不下去離婚了,我也要好好生活,去追求自己的生活。如果妳覺得生無可戀,那是因為妳把自己活進了牛角尖裏,那妳需要打開自己的視野,打開自己的心胸!方法有很多:看書,學習新技能,參加工作,換工作,開始健身,開始護膚……只要是妳認為能夠讓自己成長和變好的事情都可以!不要因為錯過了星星而哭泣,否則我們會錯過月亮!
做壹個有依靠的媳婦
什麽是有依靠的媳婦,要麽娘家不讓妳受委屈,要麽自己卡裏有存款。結婚前三年自己受委屈壹定要告訴娘家,娘家出面維護,婆家就知道這兒媳能不能招惹。並不是要娘家去撒潑,而是態度擺出來:沒事我們不找事,有事我們不怕事!要麽自己卡裏有五位數的存款,受了委屈可以不太狼狽的走出去,即便是帶著孩子,也不怕餓著自己和孩子!可以過渡壹段時間,再安排生活。
做壹個有能力的媳婦
惡人都是找軟柿子捏。所以如果妳沒能力,沒價值,讓婆家和老公覺得妳離開這個家就活不下去時,妳就是個軟柿子了。我媽說:女人都會在孩子小的時候受兩年委屈。那是因為這段時間女人沒錢,沒自由,沒自我。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軟,我們自然而然的就會被人任意拿捏。當然這思想現在不對了!因為全職媽媽是家庭分工才辭掉工作的,所以老公應該感謝媳婦的回歸家庭,現在有太多女強人了!也許我們沒回歸家庭就是下壹個女強人呢!回歸家庭的全職媽媽也要對自己有要求,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或者學習新技能,時時做好能復出的準備,讓家人知道,自己不是個沒能力,沒本事的軟柿子,妳敢捏急了我,就給妳撂攤子,復出撈金去!
女人的思想層次決定生活層次
也許讀者會覺得我的想法在石春梅身上不實用,其實不是不適用,而是有些女人活的太安逸,安逸到忘了給自己留退路。或者說活的太傻,不懂得經營自己,如果女人懂得經營自己,提升自己,時時有退路,那麽她不會選擇死。所以我們應該盡量保持壹些居安思危的態度,多為未來考慮!多提高思想層次,多提高賺錢能力。未婚女孩就要多看書,書看多了,也就會看人了,層次也提高了,也就避免了找不靠譜的老公,更不屑於躋身於蠻橫無理的家庭了。
如果妳活在石春梅的處境中,最好現在行動起來:
1.帶孩子之余找壹些兼職賺錢的事情,給自己攢點私房錢傍身。
2.和老公商量讓老人看孩子,自己出來工作。
3.該潑婦時就潑婦,既然包容沒用那就死磕到底。
4.實在過不下去就離婚,總比逼死自己的好!
歡迎關註全職媽媽,和我壹起話家常,壹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