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自己不要的東西,不能給別人。
這是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比如:妳家的垃圾,按理妳是要扔掉的(己所不欲嘛),但妳卻把它丟到鄰居的家門口(這是施於人)。當鄰居看到了,他當然感到可惡了。甚至他也把這個垃圾丟到其他的鄰居家門口。其他鄰居看到了,當然不樂意了。這樣惡性循環下去.....就演變成壹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如果,當初妳能把自己的“不欲”完美公平正確地解決,那麽就不會出現“亂施於人”的情況,也就不會有惡性循環的現象出現。
關鍵是在於:在生活當中,妳如何正確對待自己的“不欲”。只要方法正確了,就不會出現“亂施於人”的情況了。方法也很簡單:就是,做人不要太懶惰,不要貪圖壹時的方便,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走所謂的“捷徑”。要知道“不積跬步,無以致千裏。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 ”,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壹味求快,欲速則不達呀。做人做事要有始有終,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