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到壹個視頻,是關於壹對相親男女約飯後,因買單問題而引發的尷尬場面。總***200塊錢的飯錢,還得麻煩警察叔叔幫著催款!真是讓人大開了眼界。
35歲的李先生遲遲未能踏入婚姻的殿堂,家裏的親朋好友也都挺為他的終身大事上心的,於是,就有了李先生媽媽的朋友給李先生介紹對象的事兒。
李先生主動約女孩子到家附近的飯店吃飯,該女孩順道兒帶上了自己的壹個閨蜜,三個人壹***消費了203元。
飯後,李先生提出飯錢AA,女孩子也同意了。
之後,女孩同閨蜜壹起先行離開了飯店,餐館工作人員要求李先生把賬給結了,李先生沒同意。壹直在等女孩把壹半的飯錢轉過來,可是左等右等也不見女孩子轉賬給自己。
餐館工作人員很無辜的表示說:“妳們相親AA不AA的跟我們飯店沒關系,我們也是給別人打工的。妳要是只付妳自己那壹半兒的飯錢,那我們就得給賠上,那是不行的。”
李先生就是遲遲不肯結賬,店家無奈之下報了警。
引人深思的問題來了,當警察問明原因後,先是給那位相親的女孩打電話,空號。再打視頻電話,也是沒人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