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所得的獲取手段具有違法性。違法所得是行為人通過法律禁止的手段獲取的。
2、非法所得具有經濟價值。
3、非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復雜性。
4、非法所得只能由國家授權的特定機關通過壹定程序才能認定。
非法所得的處理是:
1、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2、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3、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
4、沒收的財物和罰金,壹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綜上所述,非法所得是壹切錯弊性的非法收入或結余的統稱。從廣義來看,包括範圍很廣,如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的偷稅、漏稅、偷工減料、投機倒把、貪汙受賄、敲詐勒索等均屬於非法所得。從取得方式和途徑上是否有瑕疵的角度來看,非法所得即自然人或法人通過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的勞動、經營、投資等行為而獲得的收入。從收入的性質及是否具有公開性的角度,將非法所得分為兩類:具有市場公開性的非法所得,不具有市場公開性的非法所得。其中,只有具有市場公開性的非法所得才能被納入征稅範圍。從法律事實引致的後果,即從占有是否被法律所承認的角度,將非法所得定義為所有權不為占有人依法取得的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所得、違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壹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壹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