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按揭貸款辦理需要以下幾步:
1、原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銀行進行審查。
2、售房人和購房人簽訂住房轉讓合同。
3、購房人向銀行提出新的貸款申請,貸款額可以為售房人剩余貸款額。
4、銀行經審批同意後,與購房人簽訂新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出具同意貸款的承諾函。
5、銀行與售房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售房人與購房人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銀行與購房人辦理新的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對購房人發放貸款,終止原借款合同。
轉房貸的手續如下:
1、尋找接收銀行;
2、攜帶好相關的申請材料,到經辦銀行網點填寫申請表格;
3、接收銀行將對申請人進行信用審查,並給出決議;
4、向原貸款銀行提出提前還貸申請,並足額結清貸款;
5、解除房屋抵押登記手續,簽訂新的抵押貸款合同;
6、重新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並將回執和相關資料交由新的房貸銀行。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