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可申請再就業優惠證: 1、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指實行勞動合同制(1983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國有企業的正式職工(不含從農村招用的臨時合同工),因企業生產經營等原因而下崗,但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沒有在社會上找到工作的人員; 2、國有企業的失業人員。指已與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但沒有在社會上找到工作,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1995年以後失業,且非辭職、開除、除名); 3、列入全國兼並破產減員增效計劃的關閉破產企業需要安置的人員; 4、國有、集體企業分流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原固定工; 5、夫妻均失業並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 6、失業後已進行失業登記且單親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人員; 7、已進行失業登記壹年以上且生活特別困難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8、征地辦理“農轉非”後進行失業登記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提交材料: 1、本市下崗失業人員可到戶口所在地的社群居委會領取、填寫申請表,申請時應提交勞動就業手冊、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壹寸免冠照片兩張。 2、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和關閉破產企業需要安置的人員應提交企業開具的下崗證明;國有企業的失業人員應提交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應提交享受低保證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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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再就業優惠證》條件:
1、凡本街道轄區常住戶口的居民,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人員,符合下列八個條件之壹可以申請《再就業優惠證》。
壹、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指實行勞動合同制(1983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國有企業的正式職工(不含從農村招聘的臨時合同工),因企業生產經營等原因而下崗,但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沒有在社會上找到工作的人員。
二、國有企業的失業人員。指已與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但沒有在社會上找到工作,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1995年1月1日以後失業,且非辭職、開除、除名)
三、列入全國兼並破產減員增效計劃的關閉破產企業需要安置的人員。
四、國有、集體企業分流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原固定工。
五、夫妻均失業並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雙方須有勞動就業記錄)
六、失業後已進行失業登記且單親扶養未成年子女的人員。
七、已進行失業登記壹年以上且生活特別困難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八、征地辦理“農轉非”後已進行失業登記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2、不能申領《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
(1)已按規定辦理企業內部退養的人員。
(2)廈府[2002]154號檔案下發(2002年6月17日)前已領營業執照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和被用人單位招收以及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再就業的人員。
3、《再就業優惠證》的申請及提交的材料:
①、經社群居委會簽字蓋章的《申請表》。
②、提交本人的《廈門市居民失業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註:《廈門市居民失業證》必須有勞動就業情況記錄。
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應提交享受低保證明。
④、壹寸免冠照片二張。
辦事機構應履行的義務:
1、辦事程式:社群初審報送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稽核認定符合發證條件者,將申請人的情況公示(三天)於所在社群予以核實後,將有關申請資料報送區就業管理服務中心稽核辦證返還街道,由社群勞動保障工作站通知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領證。
如何辦理《再就業優惠證》?辦理《再就業優惠證》
辦理機構
永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辦理地址
各社群勞動保障工作站
辦理條件
有城鎮戶口,具有勞動能力,並有就業願望尚未實現就業再就業的下列人員(以下簡稱下崗失業人員)均可申領《再就業優惠證》。
(壹)原國有企業失業人員;
(二)國有企業職工領取壹次性安置費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仍未再就業人員;
(三)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記失業壹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就業轉失業人員;
(四)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下崗職工;
(五)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失業人員;
(六)城鎮其他集體企業下崗職工;
(七)“零就業家庭”需安置人員。
所需材料
符合申辦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應持戶口、身份證、本人近期壹寸照片三張及下列相關證明材料:
(壹)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原國有企業失業人員,應出具《永城市就(失)業登記證》(簡稱《就(失)業證》,失業保險機構或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失業前所在企業性質證明;未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國有企業失業人員持《就(失)業證》和檔案保管機構出具的《檔案委托管理證明》;
(二)領取壹次性安置費的人員,應持《就(失)業證》、檔案保管機構出具的《檔案委托管理材料》;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失業壹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就業轉失業人員,應出具《低保證》、領取“低保金”存摺和《就(失)業證》;
(四)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下崗職工,應持《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下崗職工認定證明》;
(五)城鎮其他集體下崗職工,應持《城鎮其他集體企業下崗職工認定證明》;
(六)原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失業人員,應持《就(失)業證》、《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失業人員認定證明》。
辦理程式
辦理《再就業優惠證》程式主要是社群申請、街道(鄉鎮)稽核和區、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證。具體程式如下:
(壹)社群勞動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員對提出申請的下崗失業人員就業狀況進行調查稽核,對確認尚未就業的,出具下崗失業人員未再就業情況證明,填寫《再就業優惠證申領登記表》壹式兩份,並將下崗失業人員提交的相關證件及影印件壹並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進行稽核。
(二)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嚴格核實申辦人的就業情況及相關證件,對經稽核合格者,通過本人所在社群張榜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後,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將其所報相關證件及填報的《再就業優惠證申領登記表》報區、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區域性門稽核認定。
(三)區、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稽核認定後,對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有關情況錄入微機,列印《再就業優惠證》,並加蓋《再就業優惠證》專用鋼印,通過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免費發放下崗失業人員。
再就業優惠證認定表下載
請問再就業優惠證如何辦理妳到妳們當地的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咨詢壹下,就是妳們當地的勞動局!
能夠申領《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包括:
1.仍在再就業服務中心,或協議期滿出中心、但未解除勞動關系,且仍未再就業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
2.處於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尚未再就業的原國有企業的失業人員;
3.已按全國企業兼並破產計劃關閉破產的企業中,領取壹次性安置費且仍未再就業的人員;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記失業壹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就業轉失業人員。
《再就業優惠證》如何辦理?
(壹)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持《失業就業登入證》、居民身份證影印件、4張2寸近期免冠照片,再就業去向申請書,經所在社群勞動保障服務站對其現實就業狀況進行核實,並張榜公示後,填寫《再就業優惠證申領表》,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報縣級以上就業服務機構稽核,符合條件者,發放《再就業優惠證》。
(二)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持《國有關閉破產企業職工身份認定表》、《失業就業登入證》、居民身份證影印件、4張2寸近期免冠照片,再就業去向申請書,經所在社群勞動保障服務站對其現實就業狀況進行核實,並張榜公示後,填寫《再就業優惠證申領表》,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報縣級以上就業服務機構稽核,符合條件者,發放《再就業優惠證》。
(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持由勞動保障部門原始編號和批準日期的招供錄用(調配證)手續、登記失業人員持《失業就業登入證》、居民身份證影印件、4張2寸近期免冠照片,再就業去向申請書,經所在社群勞動保障服務站對其現實就業狀況進行核實,並張榜公示後,填寫《再就業優惠證申領表》,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報縣級以上就業服務機構稽核,符合條件者,發放《再就業優惠證》。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持《失業就業登入證》、民政部門出具的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影印件、4張2寸近期免冠照片,再就業去向申請書,經所在社群勞動保障服務站對其現實就業狀況進行核實,並張榜公示後,填寫《再就業優惠證申領表》,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報縣級以上就業服務機構稽核,符合條件者,發放《再就業優惠證》。
如何辦理“再就業優惠證”?青島呵呵,以前當公務員剛好幹這個
要國有企業的下崗/失業人員才可以辦理
辦理的時候帶身份證、戶口本、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原件和影印件到戶口所在社群填寫3張表,
另外要準備4張2寸的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