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在編和不在編的區別主要是:
第壹:合同。在編的員工很多都是長期合同或無固定期限合同,由用人機構直接簽署;不在編的員工合同多為派遣公司代理,也就是所謂的勞務輸出,就算是用人機構簽訂合同,也是短期合同。
第二:社會保險(包含社保、醫療、公積金等)。在編享受的是用人機構統壹的繳納標準;不在編的如果是派遣公司簽合同的話,就是由派遣公司負責繳納。(這個其實差別不大,因為福利繳納主要有國家調控)
第三:福利(包括節日慰問、年貨、旅遊等)在編員工完全享受用人機構的福利政策;不在編的員工享受部分福利。
第四:節假日無差別。全部按照國家規定的執行
第五:晉升。在編的員工根據工齡、能力(社會背景)有壹定的晉升空間,不在編的原則上不在晉升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