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知識:st板塊的由來
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財務狀況異常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Recently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假如壹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給以特別處理。
(2)Recently壹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註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壹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註冊會計師對Recently壹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Recently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註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註冊資本。
(5)Recently壹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其他狀況異常
規定的“其他狀況異常”是指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賠償金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訴訟等情況。
二、ST 板塊交易規則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