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於1867年正式成立,其歷史可追溯至1825年的哈利法克斯銀行公司(HALIFAX BANKING COMPANY)。該行在成立初期到1928年半個世紀中,先後兼並了多家銀行。
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的最高決策機構是董事會,董事會下設7個委員會:
1.執行委員會 負責檢查銀行的各項政策和措施的實施,當董事會未召開會議時,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行使董事會的職能,並處理各種有關事宜。
2.審計委員會 該委員會和股東審計員定期開會,聽取總檢查者和其他高級經理人員的報告,審查和評估金融情報系統和管理程序,審查銀行年度審計報表以及銀行的所有帳簿和記錄。
3.信貸政策委員會 由非銀行雇員的董事組成,定期召開會議,以商討銀行借貸和投資活動方面的重大政策問題,包括貸款的集中、合並和獲取,資產的組合等。
4.資源和待遇管理委員會 審查銀行的人事、管理和待遇方面的事宜,審查高級副總裁及以上職員的任命和報酬。在董事會認可的情況下,負責審批所有雇員的薪金和有功人員的提薪幅度。
5.提名委員會 為董事會推薦合格的董事候選人,並對董事會的組成和規模、董事的報酬提出意見和建議。
6.養老基金理事會 審查對雇員養老金的管理事直,審查基金管理人員執行的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資產的組合,投資組合的質量及收益等。
7.管制委員會管制委員會由審計委員會、信貸政策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的主席及董事會副總裁組成。管制委員會每年開會不少於壹次,檢討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的管理制度是否有效,及是否對股東、顧客、雇員等完善其責任。管委員會與行政總裁定期會議每年不少於壹次,檢討董事會及其屬下委員會的功能及其運作的程序與制度。委員會要向董事會建議衡量行政總裁工作表現的準則。行政總裁至少每年壹次向委員會呈交人事接班計劃,使人事更替能有秩序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