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通開通後,內地與香港之間的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將包括滬股通、滬港通下的港股通、深股通、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四個部分:
壹、滬股通
是指投資者委托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在上海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滬港通規定範圍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
是指投資者委托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在香港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滬港通規定範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三、深股通
是指投資者委托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在深圳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深港通規定範圍內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四、深港通下的港股通
是指投資者委托內地證券公司,經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在香港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深港通規定範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