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金額計算方法:養老金等於(個人賬戶總額+政府補貼);139加基礎養老金。
假如每年繳費100元,政府每年補貼30元,基礎養老金為55元,連續繳納15年。那麽60歲後每月領取養老金為:個人賬戶總額:(100加30)乘以15等於1950元;每月可領取養老金:加55等於69元。個人年繳費額或集體補助(含其他資助)均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對重度殘疾人,市、區(市)政府按 500元的標準代繳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標準:
1、最低補貼標準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至600元補60元、繳700至900元補70元、繳1000至2000元補80元。
2、對重度殘疾人、低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由當地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3、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個人不繳費的不予補貼,事後追補繳費的也不予補貼。
綜上所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金額是根據繳費情況和參保地區等因素來確定的,具體情況需要咨詢當地社保部門或者相關機構。同時,參保人員在繳費時需要註意保證繳費的真實性和及時性,以免影響領取養老保險的金額和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員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