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上證B股是采用了全新首創的上證B股互通港交所H股交易軟件系統,原則上資金還在上證B股帳戶裏,所以B轉H的股東是只有賣出、不能買入的。壹旦賣出,資金將返回上證B的原有帳戶,所以不扣稅(遵守了現有的上證B股的股息分紅規則)。
對上證B股東已有港交所個人帳戶的股民可把上證B股帳號與H帳號進行連接,這樣的話,應交股息分紅稅為10%(有規定:中國大陸凡在H股上市的上市公司對每年的股息分紅都將先扣10%紅利稅)。在香港券商那邊是不扣紅利稅的。目前對於怎樣來扣稅,在現有B轉H公告中還沒有清晰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