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結算辦法如下:
現金結算、網銀匯款、沖銷借款、公務卡結算、匯票、本票、支票、匯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
現金結算:是轉賬結算的對稱。指在商品交易、勞務供應等經濟往來中直接使用現金進行應收應付款結算的行為,是貨幣結算的形式之壹。
網銀匯款:通過銀行的銀企互聯系統直接將款項實時匯給收款方,收款方在北京市或者外地都可以使用該種結算方式,但必須是對公用戶。
沖銷借款:辦理業務時,以前曾經在財務處辦理過該項業務的借款,可以選擇該種方式辦理,沖銷原有的借款。
公務卡結算:是指逐步取消和改變各預算單位現金支付方式,對日常公用支出改由使用銀行卡進行消費和轉賬結算方式。
匯票: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壹種信用工具。它是壹種委付證券,基本的法律關系最少有三個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本票:是指發票人自己於到期日無條件支付壹定金額給收款人的票據。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兌:是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合同對單或對證驗貨後,向銀行承認付款的壹種結算方式。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