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理財資金或自有資金委托券商機構成立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由券商機構進行交易所場內股票質押回購融資。股票質押回購融資亦可設計成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由商業銀行出資投資或由商業銀行各分行代銷。項目可由商業銀行各分行及券商機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