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營業部副總工作1、負責協助總經理做好營業部的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工作;2、負責制定各項業務的整體規劃,並部署部門人員全力執行;3、負責對經紀業務營銷模式進行研究,定期對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評比、激勵、推薦和評價等;4、承擔和完成營業部的營銷任務。任職要求:1、年齡在35周歲以下,研究生以上學歷,金融、經濟、市場營銷、管理等相關專業;2、具有5年以上的證券、期貨營業部相關工作經驗;3、具備較強的金融知識,熟悉證券法律法規及業務模式,了解本地市場業務的特點;4、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協調溝通能力及執行力;5、有上市公司和機構客戶資源者優先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這裏的經理、副經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條和第壹百壹十四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在實際中,就是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這裏的財務負責人是指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財務負責人員。這裏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法》第壹百二十四條規定的上市公司必設的機構,負責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等事務。至於"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則是為了賦予公司自治的權利,允許公司自己選擇管理方式,聘任高級管理人員,但是,這些人員(職位)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規定。上述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符合本法第六章關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規定,並履行法律和章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