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決定和采取的監督管理措施;
(2)因違法開展經營活動被銀行、保險、財政、稅收、環保、工商、海關等相關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3)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實施的紀律處分措施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管理措施;
(4)拒不履行已達成的證券期貨糾紛調解協議;
(5)因證券期貨犯罪或者其他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
(6)以不正當手段幹擾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監管執法工作,被予以行政處罰、紀律處分,或者因情節較輕,未受到處罰處理,但被紀律檢查或行政監察機構認定的信息;
(7)因證券期貨侵權、違約行為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較大民事賠償責任;
(8)因違法失信行為被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人、證券期貨服務機構以及證券期貨市場行業組織開除;
(9)融資融券、轉融通、證券質押式回購、約定式購回、期貨交易等信用交易中的違約失信信息
(10)失信被執行人、涉金融嚴重失信人信息;